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无人机“黑飞”行为被明确纳入“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范畴,标志着我国空域安全管理迈入法治化精准监管新阶段。当日,常州市公安局查处了新规实施后的首例无人机“黑飞”案件,对违规操作手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一规定填补了此前无人机“黑飞”监管的法律空白,将以往多以行政罚款为主的处罚标准提升至拘留层面,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
元旦当天,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通过空域精准排查系统监测发现,在市政府和传媒中心周边的管制空域内,有一架无人机在未申请飞行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展超高超限飞行。其飞行轨迹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管制空域飞行的相关规定。巡特警支队立即将相关线索移交常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处置。
接到线索后,高新区分局很快锁定了无人机操作手的身份,并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审查。经查,该操作手是无人机航拍爱好者,明知市政府周边为管制空域,却心存侥幸未提前申请飞行许可,擅自操控无人机升空且超出规定飞行高度,其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考虑到该操作手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认错悔过,警方对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知其“黑飞”行为的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该操作手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和从业者,严格遵守合规飞行要求,飞行前务必通过官方平台查询空域属性,管控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擅自进入,需提前履行飞行计划申报等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