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购入30多处房产 称买房钱是借的 反侦查手段难逃法网。在留置室里,重庆市某医院检验科原主任佘倩试图保持镇定,她辩解道:“你们抓我做什么?买房的钱都是借的,借条上写得清清楚楚。”然而,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严肃地回应:“这次对你采取留置措施,是因为我们已经掌握了线索。这套房子你只付了5万元,其他全是别人付的,这怎么解释?”面对质问,佘倩坚称购房款为“借款”,时而闭目养神,时而发愣出神。

佘倩的反侦查意识源于2007年的一次配合调查。当时,她的领导被调查,她也被约谈协助调查。虽然事情与她无关,但她从中领悟到要建立“防火墙”,不留下直接把柄。随着职务和影响力的提升,她的思想逐渐松懈,贪欲越来越大。
作为医院检验科主任,佘倩手握医疗设备采购权,不少医疗企业主动找上门来送好处费。她对房产情有独钟,为了设置“防火墙”,常常要求对方贷款为其购置房产,并代为持有,自己从不出面。例如,某医药公司实控人杨某为向该医院销售医疗设备和耗材,通过“打招呼”并送给佘倩182万余元的好处费,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借”给她购房。
除了医院的职务,佘倩还兼任重庆市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她利用各种开会、检查之便,收取额外的“讲课费”“评审费”。出差时,供应商提供保姆式服务,包括吃饭、用车等安排得妥帖。佘倩还通过借多还少、收受干股、期权交易等隐蔽手段进行权钱交易,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
不仅她本人大肆敛财,佘倩的家人也参与其中。一些医药企业安排佘倩家人挂名领薪、兼职领酬,她都欣然接受。她最喜欢的事还是买房,认为“其他投资容易亏钱,还是房子靠得住”。2025年底,商人王某为了让自己的试剂进入重庆市临床检验中心供应链,以支付购房款、装修款的名义向佘倩支付108万余元的好处费。为掩人耳目,佘倩先通过中间人支付了5万元定金,王某再通过妹妹的同学、同学的丈夫等中转几次,最终支付了购房款。其中一个中间人做过财务工作,转账时经常带着尾数。
一个月后,佘倩又要求连买两处房产。王某有些招架不住,不愿承担全部房款。佘倩遂安排另一名有利益关系的老板给王某转账,补齐“差价”,“接力”送房。十多年间,佘倩先后购入30多处房产,遍布海南、浙江、四川等地。
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渝中区纪委监委对佘倩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核深挖,对其购房资金来源逐笔溯源,穿透审查,并和行贿人获利时间进行比对,掌握了确凿证据。调查清楚后,2024年5月,区纪委监委对佘倩采取了留置措施。当时,她仍然实际控制着20多处房产。
由于手法隐蔽,留置初期,佘倩一概否认受贿事实。工作人员一度犯难,但最终通过对行贿犯罪事实确凿的商人杨某采取留置措施,掌握了更多犯罪事实。面对铁证,佘倩逐渐动摇,最终崩溃,全盘供认了犯罪事实。
经统计,2005年至2024年,佘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42万余元。2025年3月,佘倩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退缴赃款并处罚金100万元。她在忏悔书中深刻反省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向组织真诚忏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