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社交平台』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分享观点和态度。然而,一些人为了树立“个性”、“敢言”的形象,公然传播错误言论,损害国家形象。部分粉丝被所谓的“偶像光环”迷惑,成为这些不当言论的传播者,危害国家利益。近日,国家安全机关查处了一起制作、传播、出售危害国家安全音像制品的案件,及时消除了危害,维护了国家形象和利益。
某日,陈某偶然刷到一位境外旅游『穿搭』博主的视频,被其内容吸引并长期关注。但这位博主常在视频中夹带私货,散布歪曲事实、抹黑国家形象的言论。当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博主的境内账号和视频进行封禁处理后,陈某不仅没有醒悟,反而通过“翻墙”软件继续关注该博主。他发现该博主在境内积累了不少粉丝,有一定“『明星』️效应”。当部分粉丝询问观看渠道时,陈某嗅到了商机,开始从境外『社交平台』搬运该博主的不法视频获利。
为规避网络监管,陈某通过录屏的方式保存该博主在境外『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视频,经二次剪辑后倒卖给境内用户,以此获利。经过调查,陈某累计制作、传播、出售危害国家安全的视频数十条,非法获利数万元,传播范围涉及千余人。他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网络世界丰富多彩,但也暗藏风险。网络行为既有自由也有边界,既有权利也有责任。广大人民群众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应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做清朗网络空间的建设者而非破坏者。如发现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可疑线索,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