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投资者被迫面对“基金盲盒”的困惑或将终结。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这些文件旨在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风格漂移、重排名轻基准等问题。
新规的核心思路是彻底扭转基准被虚置的局面,使其真正成为投资管理的指挥棒和投资者判断的标尺。更重要的是,新规再次强调未来基金经理的薪酬将直接与战胜基准挂钩,而非短期市场排名。托管人变身“盯梢哨兵”,销售平台强制晒出基准成绩单等措施,意味着追逐热点、偏离风格的投资行为将受到严格约束。投资者也能买到“所见即所得”的产品,最终提升持有人的真实获得感。
这场变革推动公募基金从“拼排名”转向“守契约”,为亿万基民的钱袋💰️子装上“安全阀”。2025年5月,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了围绕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系列改革措施。同年10月,相关征求意见稿发布,直至如今正式文件落地。
业绩比较基准是管理人基于产品定位和投资目标而为基金设定的业绩参考标准,可以发挥“锚”和“尺”的功能作用。尽管其地位关键,但在实操中屡屡失灵,部分主题基金与基准严重脱节,叠加行业长期以全市场排名为核心导向,基金经理深陷短期业绩博弈,削弱了投资者获得感。
监管实践发现,当前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在制度设计与管理机制上存在多重短板:基准设定不精准、使用不规范、管理不严格,导致投资者整体获得感不强。此次新规明确了业绩比较基准选取和使用的基本要求,重点压实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责任,完善基金托管、销售、评价等各方职责,构建全链条、多维度管控机制。
新规首要明确基准需“名副其实”,必须与基金投资策略、投资方向及风险收益特征精准匹配,杜绝“基准与策略两张皮”现象。例如,主打『新能源』投资的基金不得简单套用沪深300等宽基指数作为业绩基准。同时,基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严禁因基金经理变动、市场短期波动或业绩排名需求调整,筑牢基准的刚性约束。
为强化基准的“锚定”作用,新规大幅提升了内控要求,将基准选取决策权提升至公司管理层,建立覆盖选取、披露、监测、纠偏的全流程机制。此外,指定独立部门专门监测基金与基准的偏离情况,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异常偏离进行研判,形成刚性约束。这意味着,基金经理再想“跨界追涨”偏离既定风格,将面临严格的内部问责。
考核机制变革成为新规另一大亮点。新规明确,基金管理人需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充分体现产品业绩与投资者盈亏情况,健全与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考核需以业绩比较基准为核心,若基金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需显著下调。这一调整将打破行业长期以来的“唯排名论”惯性,引导基金经理跳出短期博弈,回归长期价值投资,切实为投资者创造稳健回报。
新规进一步强化多方协同监督责任。基金托管人需切实履行基金合同审核、投资风格库复核、权益类基金风格稳定性监督、信息披露复核等职责,形成强有力的外部制衡。同时,新规还在投资者保护层面推出多项“可视化”举措,要求管理人、销售机构展示基金业绩时,同步展示业绩比较基准表现,让投资者清晰判断基金是否“跑赢目标”,大幅提升投资运作透明度。
业绩比较基准改革是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工程,有助于推动基金形成稳定清晰的投资风格,强化公募基金价值投资工具属性,助力其成为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有效载体,赋能基金投顾业务发展,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通过明确基准定位、优化展示披露,引导投资者理性看待基金收益,培育长期投资理念,让投资者理解基准是衡量基金经理主动管理能力的核心标尺,而非追逐市场热点或短期收益的依据。
目前,基金业协会已建立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鼓励、引导行业机构规范选取表征权益资产的基准要素,规范基准选取行为。后续协会还将修订薪酬考核细则,进一步绑定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利益。为平稳推进存量产品的基准调整、降低政策落地对市场的冲击,监管层已初步设立至少一年的过渡期,原则是尽量调整基准不涉及调仓,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