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与宇树科技有关的“电子狗”专利侵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2025年,露某美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宇树科技制造和销售的“Gox”机器狗侵犯了其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

露某美公司称,该专利涵盖了四肢关节驱动、头颈部多传感器集成、无线🛜控制及可变色仿生毛皮等技术特征,而宇树科技的产品全面覆盖这些内容,构成直接或等同侵权。该公司还指出,宇树科技在多个电商平台销售被诉产品,总销售额超过7800万元,并宣称该款产品为“全球首款消费级仿生『机器人』️”,涉嫌攀附商誉。露某美公司最初索赔500元,但同时要求以法院审计结果为准,并主张按侵权获利的3至5倍适用惩罚性赔偿,总额可能高达7000万元以上。
对于指控,宇树科技坚决否认侵权,称其产品未包含涉案专利中的“液位传感器”、“气体传感器”和“可变色的仿生毛皮”三项关键技术特征。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产品确实缺少上述三项必要技术特征,且露某美公司所称的“油漆变色”、“外衣更换”等不能等同于专利中的“可变色仿生毛皮”。2025年9月,杭州中院一审认定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露某美公司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询问结束仅一天后,该公司将此前临时提高至8000万元的赔偿请求迅速回调至最初的500元。随后,法院查明,该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受让涉案专利,经营范围仅为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与智能『机器人』️毫无关联,却在获权5天后即发起诉讼。法院指出,此举实为“精心算计”——既规避高额诉讼费,又借虚高索赔向被告施压。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露某美公司承担。
宇树科技近期发布了第四款四足『机器人』️Unitree As2。据介绍,这款『机器人』️的动力性能约为公司另一四足『机器人』️Unitree Go2的两倍,峰值扭矩可达90N·m,空载续航超过4小时,极限速度达到5m/s,具备IP54防护等级,负载15kg时续航超过13km。此外,Unitree As2也开放了二次开发生态。
近期,宇树科技因与其他三家『机器人』️公司登陆春晚而受到关注。2月17日,宇树科技创始人兼CEO王兴兴在个人微博及微博《科技漫谈》栏目中回应春晚人形『机器人』️表演相关问题。他指出,当前『机器人』️技术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大规模应用可能需要3至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