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判决持羊角锤尾随下班法官 威胁辱骂获刑8个月。乌苏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办理了一起威胁、辱骂法官的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马某某因不满地、县两级法院对其经济纠纷案的审理结果,多次拨打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电话,对承办法官进行辱骂和威胁。他还多次前往县级法院办公场所,公然辱骂威胁承办法官,在法官耐心劝解期间大声吵嚷并随意报警,严重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办公秩序。
更严重的是,马某某在办案法官下班后手持羊角锤跟踪尾随,对法官的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为此,两级法院不得不采取加强安保巡逻值守、司法警察接送承办法官上下班等紧急措施,并协调多部门对马某某进行管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马某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他对此判决表示服从。男子不满判决持羊角锤尾随下班法官 威胁辱骂获刑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