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已于2025年11月28日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北京市首部专门针对长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北京长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进入了更为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条例》亮点颇多,如构建“大保护”格局体系,将长城的赋存环境纳入保护范围;疏堵结合扩大长城开放段落,满足老百姓了解长城、亲近长城的需求;授权使用电子围栏,对攀爬非参观游览区长城进行劝阻;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京津冀协同保护机制,促进长城整体性、系统性保护。
农历小年,长城脚下已悄然酿起浓浓的年味。在石峡关谷游客服务中心,一场长城冰雪嘉年华正在上演。戴着红色围巾🧣的巨大雪人装点着这座小院,舞狮、二人转、京剧表演点燃围观群众的热情。位于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西南部的石峡村因石峡关长城而得名。2006年,石峡村长城志愿者保护协会建成,成为北京市第一个保护长城的农民组织。自那以后,一代又一代村民接力传承,用实际行动守护着长城的一砖一瓦。
石峡村党支部书记谷文亭表示,石峡关长城全域都是未开发段,一些游客上去后会出现刻字等不文明行为,破坏长城的本体安全。起初村民们自发保护,以护林防火为依据劝导游客下山。有了《条例》,可以将其作为工作手册或范本,对照《条例》向游客说明其行为是否合法。
其实早在2003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对长城保护的范围、保护原则、主管部门的职责、处罚方式等作出规定。2006年,国家性法规《长城保护条例》公布,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单体文化遗产的专项法规。北京建筑大学教授、北京长城文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汤羽扬表示,北京很早就已经关注、保护长城遗产。2018年开始,北京对已经实施多年的长城保护管理办法进行评估,提出要将其改编为关于长城保护的条例,对管理文件进行升级。相比之前的管理办法,《条例》的一大突出特点是对标国家《长城保护条例》,结合北京实际,细化保护范围,建立了“整体保护、分段管理、逐级负责”的工作体系。
《条例》明确把长城的赋存环境也纳入保护范围。这意味着不仅长城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挡马墙等属于保护对象,与长城防御体系密切相关的古道路、堡寨村落、摩崖石刻等历史遗迹,周边的山形水系、地形地貌、植被景观等共同构成长城文化空间的要素,均被纳入法定保护范畴。与保护范围相匹配的是多层次的责任体系,为长城保护织起坚实的网络。北京的长城全长520.77公里,横跨门头沟、昌平、怀柔、平谷、密云和延庆6个区,是长城分布的15个省份中保存最完好、价值最突出、工程最复杂、文化最丰富的区段。
《条例》确定了“整体保护、分段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市人民政府、长城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保护工作,将长城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长城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加强对长城保护情况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长城保护规定的行为,消除和防控安全隐患。另外,《条例》还对市文物部门、区文物部门、文旅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的责任作出明确划分。
近年来,长城非参观游览区点段因地势险峻、人迹罕至、保留“自然野性之美”成为一些驴友的探险圣地。不过,因长城坍塌损毁严重、缺乏保护措施、山上气候多变等,驴友遇险事件时有发生。针对未开放长城段落的管理难题,《条例》引入科技手段,授权使用电子围栏,提示攀爬风险、劝阻攀爬行为。这体现了一种从“人防”向“技防”转变的智慧管理思路,旨在通过非强制性的方式,提升公众意识,引导游客远离高风险区域。电子围栏并非一种实体结构,而是一种空间技术,类似于无人机在一定的区域内禁止通行⛔️。当你进入这个区域,电子围栏会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提醒。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长城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禁止攀爬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而《长城保护条例》并未对这一个人行为进行明确禁止,而是对长城刻画、涂污,用火,取土、取砖(石)或种植作物,以及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举行活动等进行禁止,并配套了具体罚则。这体现了劝阻攀爬的核心目标是预防破坏,只要游览活动未对长城本体造成实质性破坏,其管理倾向更侧重于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风险提示和软性引导,而非简单禁止一切登山活动。
《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京津冀协同保护机制。北京市推动建立与天津市、河北省的长城协同保护机制,加强长城保护修缮、联合执法、开放利用等重大事项的协商与合作,促进长城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此外,《条例》增设“利用与传承”章节,通过建立参观游览区动态评估机制、明确经营性收入优先用于保护等规定,为长城文化价值的活态传承提供了清晰的法治路径。目前,延庆区已经在积极落实《条例》的规定,推动实现八达岭长城和花家窑长城的贯通,带动八达岭周边的乡村振兴和文旅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