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两项规定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了针对性设计。
夯实信息公示义务,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需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等信息或相关链接标识,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消费者能够“用指尖投票”。
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两部规章要求平台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以适应线上经营特点并迅速响应食品安全风险。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经营资质真实性及公示信息准确性等问题,平台需将这些事项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重点管理,压实平台的食品安全责任。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消费者“舒心消费”。《网络食品销售规定》要求平台在入网食品销售者主页面或其销售食品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方便消费者反馈食品安全问题;《网络餐饮服务规定》则鼓励外卖配送人员参与社会监督,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平台反映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表示,这两部规章的出台将进一步压紧压实有关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