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99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
【1199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判令1199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3月9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走上报告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句话从人民大会堂传出,迅速引发广泛关注。1199,这个数字背后,是1199道被法律永久焊死的铁门。这些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人,罪名各不相同——有的实施了性侵害,有的涉嫌虐待,有的犯下拐卖或暴力伤害。但他们的共同点是:曾经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场景,侵害了最需要保护的人群。法院的判决,将他们永远挡在了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门外。他们不能再当老师,不能再做保安,不能再从事任何可能接触孩子的职业。
这不是普通的禁业,而是终身禁入。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披露了更宏观的数据: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涉及4.4万人。案件件数同比下降1.8%,这意味着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在减少。但对残害未成年人、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法院依法判处死刑。零容忍,从判决到执行,都在兑现。
1199人被禁止从业的依据是什么?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意味着,只要是这类犯罪,禁业是强制性的,不是酌定的。
《意见》还明确,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犯罪,同样参照执行。也就是说,那些躲在幕后的“老板”,只要伸了手,同样终身出局。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还披露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另一组数据。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同比增长66.7%。这些被撤销监护权的父母,或因虐待、或因遗弃、或因严重侵害孩子权益,被法律剥夺了“父母”的身份。他们不配再做监护人,法律替孩子换了门锁。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依法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增长90.8%。离婚大战中,孩子被当作筹码、被藏匿、被抢夺,成了成年人角力的牺牲品。人格权侵害禁令的适用,正是对这种行为的直接否定。
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方面,报告同样态度鲜明。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杀害女同学的某14岁学生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对2356名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对5822名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该严的严到底,该宽的宽到位,不因“未成年”三个字模糊是非边界。
这一系列数据,勾勒出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完整图景。一方面,对侵害未成年人者,用最严厉的禁业令、最高刑期的判决,形成高压震慑;另一方面,对失职父母依法干预,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类处置,既不放纵,也不放弃。
1199人被禁止从业,意味着1199个潜在的风险点被提前拔除。这些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还会在三十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被告人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门会跟进处理,符合丧失教师资格情形的,及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从司法判决到行政执行,形成闭环。
有人说,法律是社会的底线。对于保护未成年人这道防线,法律正在划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严密。从业禁止制度、监护权撤销制度、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这些制度工具正在织成一张保护网。
但数字之外,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思考。1199人被发现、被判决、被禁业,还有多少隐藏的风险点没有被发现?从业禁止的执行如何确保不落空?用人单位查询犯罪记录的机制如何更畅通?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正在推动犯罪记录查询制度的完善。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在招录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查询机制越健全,禁业令就越能落到实处。
1199人终身禁入,是2025年的成绩单,也是2026年的起跑线。保护未成年人,永远在路上。
正如一位法官在判决中所写:“孩子不是私产,不是工具,不是可以随意处置的附属品。他们是独立的个体,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主体。”每一个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都必须付出代价;每一个可能威胁孩子的岗位,都必须设下最严的防线。
1199人被永久挡在门外,意味着1199万个孩子少了一分风险。这份安全感,是用法律的铁壁铜墙换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