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警务资源合理使用,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对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近日,阜龙派出所快速反应,依法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违法行为人符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3月8日6时许,阜龙派出所接到警情指令,辖区群众符某报警称要打死他人。接到指令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携带必要装备赶往事发地点进行处置,并同步开展现场排查、相关人员核实及周边走访核查工作,力求快速查明情况,消除潜在风险。
调查发现,报警人符某所述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现场及周边并未发生任何打架斗殴或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进一步查证确认该警情纯属符某虚构。
经询问,符某供述其当日酒后情绪失控,为发泄个人不满,故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符某的行为严重浪费了公安机关的警务资源,扰乱了正常的接处警工作秩序,对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白沙县公安局依法对符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决定。目前,符某已被送至白沙黎族自治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提醒,110报警电话是人民群众在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的生命线,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恶意骚扰、谎报警情、虚构事实报警等行为不仅会占用有限的警务资源,延误对真正紧急警情的处置,更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