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局一直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实施“零容忍”政策。2025年1月,两部门成功查处了一起使用工业松香加工猪头肉的违法案件。

2025年1月10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前往某食品加工厂进行核查。现场检查发现有待加工、已脱毛及成品猪头肉共5800余斤,以及用于脱毛的各种松香产品共计10余千克。此外,还发现了正在使用的铁锅熬制的液体融化松香。执法人员随即对这些物品采取了查封措施,并进行了抽样送检。经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确认,高纯度松香块和液体融化松香的主要成分是松香酸,即工业松香的主要成分。

初步核实显示,该工厂生产加工的猪头肉制品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盘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2月27日将此案移交给盘州市公安局处理。同年12月4日,盘州市公安局将案件提交给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工业松香含有铅等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严禁用于食品加工。本案中,当事人为了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无视法律法规,使用工业松香加工猪头肉并对外销售,不仅涉案金额巨大,而且社会危害广泛,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食品安全至关重要,任何试图通过违法违规手段谋取利益、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合规生产和销售,确保从原料采购到成品销售的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时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