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工勤人员朱某某因诈骗罪站在被告席上。根据公开报道和法院审判文书,这名1993年出生的年轻人利用伪造的身份和市政府大院办公区的掩护,在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间,以办理优质学校入学为名,向17名家长收取了共计331.5万元的巨额款项。当公安机关于2025年11月1日在内蒙古一酒店将其抓获时,其微信及银行卡余额竟然为零。一审判决中,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其向17个被骗家庭退赔300万元损失。然而,对于家长们来说,这份刑事判决书并未带来实际的经济补偿,因为朱某某账户清零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机关工作人员借办入学诈骗家长300万

在这起诈骗案中,朱某某利用市政府大院内的办公室进行诈骗,让家长们感到愤怒。裁判文书显示,朱某某不仅出示工作证自称“领导的秘书”,还将多位家长带进政府大楼内洽谈交钱。案发后,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朱某某只是负责老干部服务、院落卫生和电费收缴的普通工勤人员,其行为纯属个人行为,单位难以全面掌握员工八小时之外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在这种情况下的责任有限,因为朱某某的行为超出了职务范围。然而,这种内部处理方式使朱某某误以为可以不断透支体制信誉,最终导致17个家庭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机关工作人员借办入学诈骗家长300万 骗局背后的法律困境

2026年10月10日,17名被害家长向未央区检察院提交了一份刑事抗诉申请书。他们认为,朱某某涉案总额为331.5万元,而他在案发前退还的31.317万元应仅作为量刑情节考量,不应从退赔总额中扣除。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为准。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整体涉案资金流向和各被害人最终净损失来裁定退赔数额。未央区检察院审查后明确回复,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抗诉的法定事由。

机关工作人员借办入学诈骗家长300万 骗局背后的法律困境

尽管朱某某被判12年徒刑,但对于受害家庭而言,这笔300万元的赔偿款仍难以追回。2026年11月上旬,未央区法院宣布该案已移交执行局立案审查。面对一个身无分文的罪犯,执行难度极大。法律能够剥夺人身自由并查封合法财产,但无法从一个毫无资产的罪犯身上凭空变出真金白银。因此,受害家庭只能配合执行机关穷尽一切调查手段,期望在漫长的服刑期间发现隐匿的资产线索。这场因花钱买名校入学引发的悲剧,最终撞碎在法治的底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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