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些指导旨在为欧盟机构、团体、办公室和机构(EU)在使用生成性AI系统时处理个人数据提供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以确保他们遵守其数据保护义务,特别是法规(EU)中规定的义务。2018/1725("该条例",简称EUDPR)。即使该条例没有明确提到人工智能(AI)的概念,但正确解释和应用数据保护原则对于实现这些系统的有益使用而不损害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至关重要。
2.EDPS在其作为数据保护监管机构的角色中发布这些方向,而不是根据AI法案作为AI监管机构的新角色。
3.这些方向并不旨在完全详细地涵盖与使用生成式AI系统处理个人数据有关的所有相关问题,这些问题受到数据保护机构的分析。其中一些问题仍然悬而未决,随着这些系统的使用增加,以及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生成性AI的工作原理,可能会出现更多的问题。
4.由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用于提供这些类型服务的具体工具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它们可能变化得非常快。因此,在起草这些指导方针时尽可能涵盖各种情况和应用。
5.这些方针的结构如下:关键问题,然后是初步答复和一些初步结论,以及进一步的澄清或举例
6.这些初步方向是制定更全面指导的第一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方针将得到更新、完善和扩大,以处理支持欧盟国家开发和实施这些系统所需的进一步内容。这种更新最迟应在本文件发表后12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