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市农业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区农业农村工作部门,滇中新区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关于申报2026年智慧农业应用场景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智慧农业相关项目预算安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向
(一)智慧种植场景建设。围绕大面积提单产增产能、现代设施种植提效能、科学防灾减灾减损失等重点方向,加大高性能智能化播种机具和植保无人机、水肥一体化的智能设施装备配套,重点推广基于大田物联网测控、遥感监测、智能化精准作业、农产品智联安全管理等技术的集成系统应用,助推种植端提单产;结合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引导设施大棚加快配置智能化的设施设备,依托人工智能、5G等技术因地制宜精细制定技术路线和工程方案,推进设施种植智能化改造,加快提高生产效率;支持各地布局田间物联网监测设备,加强农业气象、田间土壤墒情、农作物病虫害等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重大自然灾害等灾情早发现早预报的能力。
(二)智慧养殖场景建设。紧盯畜禽生产和市场波动大、养殖效率不够高等突出问题,推行电子耳标标识制度,引导规模养殖场普遍建立电子养殖档案,实现养殖、屠宰等数据直联直报,提高调控精准性有效性,稳定产能;支持规模养殖场集成环境精准调控、自动粪污处理、智能饲喂管理、数字化繁育管理等技术,通过全程智能化养殖,大幅提高养殖效率;加强动物体征监测、疫病诊断和数字防疫的信息化建设,支持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疾病监测和疫病传播跟踪,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与处置效率。
(三)智慧渔业场景建设。聚焦产能提升、水生态保护,加快推广工程化池塘、工厂化循环水等养殖模式,引导运用养殖环境与养殖对象信息监测、鱼病智能诊断等技术,推广水质测控、补光、精准投喂、尾水处理等智能化设备,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支撑,最大程度减轻对水域环境的影响,提高绿色健康养殖水平。
(四)智慧育种场景建设。针对花卉、咖啡、中药材、蔬菜等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品种依赖进口、种业科技“卡脖子”等突出问题,支持开展基因测序,完善基因库、表型数据库和多组学分析数据库,结合人工智能技术搭建数字化育种模型,推动经验育种向智能育种转变,有效缩短育种周期。
(五)智慧流通场景建设。着重农产品流通环节效率低下、损耗严重、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支持智能仓储设施、市场信息监测预测体系、产业互联网平台、电商平台等建设,广泛开展市场信息及时采集,依托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建立预测模型,全面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对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对生产种植的引导指导能力;鼓励通过5G、AR、VR等信息技术开展农产品电商直播,推进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智能化。
(六)智慧管理服务场景建设。支持探索建设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集成拓展人工智能、5G、遥感、物联网、互联网等数据采集渠道,广泛汇集涉农各方面数据资源,指导和服务地方农业产业发展,辅助提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效能。支持龙头企业集成生产服务、供应链服务、金融服务、科创服务等农业产业数字信息技术,实现创新应用并取得突出成效。
(七)其他应用场景建设。紧扣“数据赋能”,深挖涉农数据价值开发,开展农业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可信数据空间、农业农村政策智能问答大模型、数字出海平台等应用场景建设。
二、 申报流程
智慧农业应用场景申报按县级自愿申报、州市审核推荐,省级遴选原则。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申报主体,负责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建设方案编制、申报,州(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本辖区申报材料复核,进行优先排序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相同主体的不同项目(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可以申报。
三、 有关要求
(一)申报范围。2026年实施的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建设、改造、升级等项目。“十四五”期间已享受过智慧农业相关补助资金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二)严格报送方案。2026年智慧农业相关项目预算将以本次申报方案为依据,请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州(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拟申报的项目要抓紧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确保预算下达后能尽快执行,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为资金管理的主体,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四)报送时间安排。各县区请于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15:00前将《2026年度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建设方案申报书》电子版及县(区)盖章后的扫描版,通过公文系统报送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未按时报送的,原则上不考虑安排2026年智慧农业相关项目预算。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8日
附件: 2026年度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建设方案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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