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诉产品起火,平台发来48小时整改通知,你会先做什么?
在过去,这可能只是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的问题;但现在,这件事的难度将陡然升级——因为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规》(欧盟GPSR)已全面生效,英国本土也在更新自己的产品安全法规。
产品安全、平台响应、事故上报、税务申报……这些环节不再是分散的“单选题”,而是绑定在一起的“必答题”。
一、为什么现在的要求比以往更“刚性”?
欧盟:新的GPSR替代了旧的安全指令,明确了线上平台、进口商、履约服务商等不同角色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增加了事故通报、召回可达性、欧盟境内责任人等强制要求。
英国(大不列颠):暂时沿用2005版《通用产品安全条例》,但计划在2025年通过《产品法规与计量法》进行大规模改革。出口到英国依旧按UK GPSR执行,但出口到欧盟必须满足EU GPSR。
共同点:都在强化线上销售场景的合规责任,特别是对跨境卖家而言,“有无境内责任人”和“事故通报速度”是两个关键考核点。
二、出口欧盟的关键补位
1. 确定欧盟境内“合规责任人”
至少有一方在欧盟境内,负责保存技术文件、提供合规联系方式、配合事故调查和组织召回。可以是制造商、进口商、授权代表或履约服务商。
典型坑:跨境直邮且无欧盟进口商时,没有签约责任人直接销售,产品很可能被视为不合规下架。
2. 上架前的信息展示
GPSR要求线上销售页面必须展示:
制造商或责任人的识别信息与联系方式
安全使用说明
符合性文件或声明(如适用)
并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前可见。
3. 事故上报与召回流程
严重事故(如导致死亡、严重健康损害)必须“不当延误地”通过欧盟安全门户上报。
平台接到监管下架或整改指令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执行。
用户举报危险商品时,平台需三个工作日内处理。
召回信息要直达已购买用户,并提供补救方案(维修、更换、退款)。
三、VAT税务配套
出口欧盟除了产品安全,还必须同步考虑增值税(VAT)路径:
直邮且单件≤150欧元:可使用进口一站式服务(IOSS),结账时收取VAT并集中申报,通关速度快。
欧盟境内分仓或B2C远程销售:需用OSS在一个成员国合并申报各消费国VAT。
平台销售:注意平台视同供应商的规则,确认平台是否已代征代报,避免重复申报。
出口英国本土(GB)时,VAT申报按英国本地规则执行,产品安全遵循UK GPSR 2005与OPSS的事故通报和召回流程。
五、出口商的自检清单
法规匹配:出口欧盟按EU GPSR 2023/988,出口英国本土按UK GPSR 2005;北爱尔兰归欧盟GPSR管辖。
事故应对机制:不仅要做CE/UKCA,还必须有事故通报与召回流程。
VAT申报模式:理清IOSS、OSS与平台代征代报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