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空气净化器市场快速增长,但部分厂商利用监管体系的分割与标准模糊性,采取“阴阳备案”手段欺骗消费者。这种操作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还导致行业信任危机。本文将从备案机制漏洞、厂商操作手法及消费者应对策略三方面展开分析。
一、备案机制漏洞
1、产品分类差异导致的监管真空
空气净化器与空气消毒机在功能、备案及测试标准上存在本质差异:
空气净化器:属于家电产品,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备案依据《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GB/T 18801),主要考核颗粒物、甲醛等污染物的净化效率。
空气消毒机:属于消毒产品,需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测试依据《消毒技术规范》,侧重病毒、细菌消杀效果。
国标文件📄《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 21551.3-2010和《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GB 28235-2020中更是对相关空气消毒机有明确标准要求。
部分厂商通过模糊产品定位,将仅符合空气净化器标准的产品包装为“消毒机”,利用消费者对“消毒”功能的需求溢价销售。
2、参数虚标与测试条件操纵
厂商常通过以下手段规避监管:
虚标CADR值:洁净空气量(CADR)是核心指标,但上海市消保委测试发现,部分产品实测CADR值仅为标称值的1/7,甲醛净化效率差距甚至达70倍。
隐藏测试条件:宣称“PM2.5去除率99%”时,不注明测试空间大小或时间,使数据失去参考意义。例如,某品牌在30m³实验舱中测得的效率,却被用于宣传100㎡空间的净化效果。
二、厂商“阴阳备案”的典型操作手法
1、双标备案:低配产品高配宣传
部分厂商为降低成本,向监管部门提交低性能参数备案(如低等级滤网、小风量设计),但在营销中夸大其词。例如:使用H11级HEPA滤网备案,却宣传“H13级高效过滤”。通过“复合功能”混淆视听,如宣称“加湿+净化”,实际加湿模块无吸附材料,对甲醛无效。
2、虚假“无耗材”陷阱
厂商以“无需更换滤网”为噱头吸引消费者,但实际通过以下方式掩盖耗材成本:
①滤网性能衰减不标注:如某品牌宣称催化滤网“性能稳定”,实则净化效率随使用时间下降至初始值的20%。
②隐藏耗材部件:静电集尘式净化器的回收剂需定期更换,但厂商将其列为“非核心耗材”,导致后期维护成本骤增。
三、消费者权益受损与健康风险
1、经济成本转嫁
虚标参数导致消费者购买不匹配产品。比如某厂家宣称适用120㎡的产品实际仅能覆盖30㎡,需重复购买或长期高负荷运行,增加电费与滤网更换成本。
2、健康隐患加剧
二次污染:劣质滤网吸附饱和后释放甲醛、细菌,甚至滋生霉菌。例如纯物理空气净化器因为缺少对病菌的有效消杀手段,导致病菌在滤网表面繁殖。饱和后就非常容易导致病菌随空气释放出来造成对人的二次伤害。
臭氧泄漏:部分多功能空气消毒机未标注臭氧产生量,长期使用会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四、破解困局:监管与消费者齐发力
空气净化器行业的“阴阳备案”与虚假宣传乱象,本质是信息不对称与监管滞后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根治这一顽疾,需从监管体系完善与消费者能力提升两大维度切入。
1、监管端
①标准体系完善与强制化
推动《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GB/T 18801)从推荐性向强制性升级,明确要求产品必须标注CADR(洁净空气量)、CCM(累计净化量)、适用面积及滤芯寿命等核心参数,杜绝企业选择性标注。
严格区分“空气净化器”与“空气消毒机”的备案标准,要求宣称消毒功能的产品必须通过卫健委的消杀认证,防止跨界虚假宣传。
强制企业标注关键数据(如PM2.5去除率)的测试环境(空间大小、时间、污染物浓度),避免实验室数据误导消费者。
②执法力度强化与常态化
参考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抽查案例,针对高频违规行为(如虚标CADR值、甲醛净化量不达标等现象)开展突击检查,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坚决打压,“一票否决”的手段(如佛山市诺比克电器因颗粒物净化量不达标被查封)。
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如深圳市康风环境科技),采取约谈、重点监管、吊销资质等阶梯式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对不良企业纳入黑名单公示,建立行业信用数据库,公开企业虚假宣传、检测造假等记录,倒逼企业自律。
③检测认证体系规范化
第三方检测监管:严查检测机构与企业的利益勾连,要求所有检测报告必须由具备CMA认证的实验室出具,并标注完整测试条件。
认证标识统一:推广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的“洁净空气量认证标识”,替代杂乱的“自认证”标签,帮助消费者快速识别合规产品。
2、消费者端
①培养消费者的科学选购能力
根据需求选择功能侧重,例如新房装修优先选择活性炭+催化分解双路径除醛机型,宠物家庭侧重H13级HEPA滤网+等离子除菌技术。
计算滤芯更换周期与费用(如日均成本≤1.5元为合理区间),避免被“无耗材”噱头误导。
②勇于维权渠道与证据保全
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权利,对不符合宣传的产品及时采取七天无理由退货(需保留未拆封证据)。
通过12315平台举报虚假宣传,或向媒体曝光企业违规行为(如某品牌宣称“氧吧功能”却无实际效果被工商查处)。
要求商家提供带CMA、CNAS等国家互认标志的检测报告,重点核对型号一致性与测试条件真实性,防止“移花接木”的“阴阳报告”现象发生。
总结
空气净化器行业的“阴阳备案”乱象,本质是厂商利用信息不对称与监管滞后牟利。唯有通过标准强制化、监管常态化与消费者教育体系化,才能重建市场信任,推动行业从“营销战”回归“技术战”。消费者在选购时需保持理性,避免被华丽话术迷惑,真正以数据与实效为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