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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术语,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垬法。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缓(IP代码)
GB4717-2024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2978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T16838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产酷等级
GB/T17626.2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3部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頦孩滪睹鉈邪初阻筛绸綺杻瘓维殊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抗度试验
GB/T17626.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 11部分:对每相输入电流小于或等于 16 A 设备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屏蔽状态disabled condition
3.2
控制器在屏蔽功能启动后所处的状态。
3.3
自检状态self-test condition
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时所处的状态。
正常监视状态monitoring conditiom
控制器接通电源正常运行后,无可燃气体报警、故障报警、屏蔽、自检等发生时所处的状态。
4 分类
4.1 控制器按工作方式分为:
a) 总线制:
b) 多线制,
4.2 控制器按使用环境分为:
a)室内使用型:
b) 室外使用型。
4.3 控制器按应用方式分为:
a)独立型(不具有向其他控制器传递信息功能的控制器):
b)区城型(具有向其他控制器传递信息功能的控制器):
c)集中型(具有接收其他控制器传递的信息并集中是示功能的控制器):
d)集中区域兼容型(同时具有区域型控制器和集中型控制器功能的控制器)。
5 技术要求
5.1 总体要求
控制器应满足本章的相关要求,并按第6章的规定进行试验,以确认对本章要求的符合性。
5.2 外观要求
控制器应具备产品出厂时的完整包装。控制器表面应有产品标志,包装中度包含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说明书。控制器表面度无腐蚀,涂葭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无检动。
5.3 主要部(器)件性能
5.3.1 通用要求
5.3.1.1 控制器的主要部(器)件,应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5.3.1.2 控制器主电源应采用 220 V.50 Hz交流电源,电源输人端应设接线端子。
5.3.1.3控制器应设有保护接地蹦子。
5.3.1.4控制器应能为其连接的部件供电。
5.3.1.5 控制器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和信息显示。
5.3.1.6 室内使用型控制器的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不应低于 GB/T4208-2017中IP20 的要求,室外使用型控制器的外壳防护等级(代码)不应低于GB/T4208-2017中1P54的要求。
5.3.1.7 控制器外壳为非金属材料时,应满足附录 A 规定的燃烧性能要求。
5.3.1.8 对于具有外接电源箱的控制器,外接电源箱应仅能给可燃气体探测器供电,外接电源箱的故障等状态不应影响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5.3.1.9 控制器应具有记录存储功能,其中开/关机记录度不少于 100 条,复位记录应不少于 100 条,修改控制器时间记录应不少于 100 条,故障报警/故障报警恢复记录应不少于 999 条,可燃气体报警记录应不少于 999 条,记录中的时间信息应包括年、月、日、时、分、秒。
5.3.1.10 控制器应具有中文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满足 GB/T 9969的要求。
5.3.2 指示灯(器)
5.3.2.1 指示灯(器)功能应有中文标注,并应以颜色标识,红色指示可燃气体报警、反馈、启动、报警延时和启动延时等;黄色指示故障报警,屏蔽、消音等:绿色指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正常工作状态,手动工作状态、自动工作状态、停止工作状态、发送信息和接收信息状态等。
5.3.2.2 在光照レ度不大于 500|x的环境条件下,在正前方 22.5*视角范围内,手动状态指示灯(器)、自动状态指示灯(器)应在 0.8m处清晰可见,其他指示灯(器)应在3m处清晰可见。
5.3.3 字母(符)一数字显示器
在光照度为 100 Ix一500|x的环境条件下,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数字显示器显示的字母(符)应在0.8m处可读。
5.3.4 音响器件
僕謖珠釃迎烂蚋髪疖饌嘶Ñ比个é洰身袒囟愚浃迹0泠よ之綴默龁個唼Ұ峙ю惩器件的连接线不应采用插拔方式,拆卸音响器件及音响器件的连接线应采用专用工具。5.3.4.2 控制器麃在正常工作条件,环境声压级(A 计权)不大于 50 dB的条件下,除按键提示音以外的音响器件,在其正前方|m 处可燃气体报警和故障报警声信号的声压级(A 计权)峰值不应小于 65 dB,目不大于 105 铘dB.
5.3.4.3 控制器在额定工作电压的85%条件下,其音响器件应能正常工作。5.3.5 过负荷保护器件
5.3.5.1 控制器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額定工作电泥,过负荷保护器件的保护设定电流值不应大于其设置回路额定工作电流的2倍:当回路额定工作电流大于6A时,过负荷保护器件的保护设定电流值不应大于其设置回路额定工作电流的 1.5 倍.5.3.5.2 在靠近过负荷保护器件处应施埋清端,耐久的参数值标识:直流和交流过负荷保护器件应分别采用 DC、AC 标识,标识字体高度不应小于 1.5 mm,且清晰可见。
5.3.6 接线子
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编号或符号,相应用途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电源输人端应设独立ï裶擗⑧屈接线蹦子,接线蹦子应设有防止人手触及的保护措施。
5.3.7 备用电源及蓄电池
5.3.7.1 蓄电池应固定安装,并具有防止电池端子间及电池端子与金属部件间接触的措施。
5.3.7.2 备用电源正极连接导线成为红色,负极应为黑色或蓝色。
5.3.7.3 控制器的备用电不应采用钻酸锂和三元锂蓄电池。5.3.7.闬剿頭廢㥁郑⇀鋪畵押紼骝悭坼哀妒枬赇埋长希➎笄苹这塔能显示备用电源的电压和电量。当控制器串接电池组额定电压大于或等于12V时,控制器应对电池(组)分段保护并显示每段电池(组)的电压,每段电池(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12 V,且在电池(组)充满电时,每段电池(组)电压均不应小于额定电压。当任一段电池电压小于额定电压的90%时,控制器应发出故障报警声、光信号并指示相应的部位。
5.3.8 开关和按键
开关和按键应在其上或靠近的位置清楚地标注出其功能。操作按键时,应发出提示音。
5.4 接地端子
保护接地端子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接地端子应设置在邻近电源接线子,接地端子不应兼作他用。
6试验方法
6.1总体要求
6.1.1 试验程序见表 6.
6.1.2 试验样品(以下简称试样)为控制器2台(集中区域兼容型控制器为4台)。试样在试验前予以编号:集中区域兼容型试样,每2台试样组成系统后予以编号。非金属外壳控制器,应增加】台试样,按照附录A的要求进行外壳燃烧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对其他试样予以编号,进行试验。
6.1.3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 ℃一35 ℃:
-相对湿度:25%一75%:--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6.1.4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士5%。6.1.5 试样在试验前应进行外观与主要部(器)件检査,检査结果应满足 5.2、5.3、5.4.5.5.11和第8章的要求。
表6 试验程序
6.4 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6.4.1 将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分别按 5.5.3.2和5.5.3.3的要求,对试样各项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试样故障报警声、光信号,故障总指示灯(器),教障时间及部位和类型区分情况。
6.4.2 检查试样消音功能,故障声信号再启动功能和故際信号显示功能。
6.4.3 手动复位试样,观察并记录试样发出尚未捷除教障信号的指示情况:排除所有输入的故障信号,手动复位试样后(故障自动恢复时不复位),观察形记录试样的指示情况。
6.4.4 当备用电源单独工作至不足以保证试样正常工作时,观察并记录试样故障声信号及其保持时间。
6.4.5 对具有外接电源箱的试样,使其中一个武多个电鄙箱处于故障状态,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指示情况。
6.4.6 使试样回路中的任一部位处于故障状态,检查并记录试样非故障部位工作状态。
6.4.7 对采用总线工作方式的试样,单回路容量超过 32 个地址点时,使总线任一处短路,观察并记录隔离器动作及隔离部件的指示情况。
6.5 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试验
6.5.1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检查试样是否具有浓度显示功能。
6.5.2 在与试样配接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中任意透取1只,将探测器分别置于试样量程上限的 20%、40%,60%的可燃气体浓度中,并至少保持1min,记录试样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情况。
6.5.3 将试样分別处于报警状态,故障状态,将任何非报警,非故障回路可燃气体探测器通入适量浓度的铻存蕕釩咱鮒虾阇閻浓郑餾毗〃躞抽羊慶桩譞宫姞帥渾腮窄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6.6 屏蔽功能试验
6.6.1 将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手动操作试样的屏蔽功能,对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屏蔽,观察并记录试样屏蔽指示灯(器)启动情况,屏蔽完成并启动屏蔽指示的时间及屏蔽信息显示和手动查询情况。
6.6.2 分别将试样连接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处于故障状态和报警状态,对该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屏蔽操作,观察并记录试样屏蔽状态.
6.6.3 手动复位处于屏蔽状态的试样,观察并记录试样显示情况。关闭处于屏蔽状态试样的主,备电源开关,确认关机后,重新打开试样的主,备电源开关,观察并记录试样显示情况。6.6.4 手动操作试样屏蔽解除功能,分别解除所有屏蔽操作,观察并记录试样显示情况。
6.6.5 检查并记录试样屏蔽/解除屏蔽操作记录存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