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机构都需要企业准备一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内容包含了,按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大纲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这里,我就关于测试报告里面的记录信息大家聊下。我们也称为原始记录
一、任务信息
任务信息包括:编号、检测标准(方法)、检测项目/参数;
1.编号:
原始记录中应注明每项检测任务的编号,它是方便实验室内部管理的编号,应具有唯一性。
例如:任务编号、记录编号、项目编号、申请编号、报告编号等。
当检测任务需要出具报告时,如果原始记录使用的任务编号与最终报告编号不一致时,记录中应补充体现报告编号,且报告编号应与原始记录编号有唯一性对应关系。
2.检测标准(方法):
原始记录中应明确写明检测依据的来源,可以是现行标准、客户指定的标准(非现行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客户自定的测试方法等。
原始记录中应写明检测依据的标准,明确写明标准号和版本号。
当客户对检测有特殊的与标准相偏离的要求时,应在检测依据栏或原始记录相关位置进行描述。
当客户的要求与标准偏离较多时,建议在记录中注明“检测方法见合同评审”。
3.检测项目/参数:
如果检测项目是检测依据的全部内容时,检测项目可不必全部列出,写明“全部项目或全部参数”既可。
如果检测项目是检测依据的部分内容时,应在原始记录中明确本次检测涉及的项目条款号或名称。
样品信息
样品信息包括:样品名称、型号规格、样品数量、样品编号;适用时还可包括:样品送检单位、样品初始状态、样品附属件等;
1.样品名称:
能正确识别测试样品的名称,应是客户委托任务书指定的名称,或是实验室检查样品后并同客户沟通协调后的可正确描述样品的名称。
2.型号规格:
记录中应写明样品的型号,应是实际检测样品的型号,该型号应包含在客户委托任务书的型号中。记录中应写明与检测项目相关的产品规格信息。
3.样品数量、样品编号:
样品编号应具有唯一性,目的是方便实验室内部样品流转和存储管理。
样品数量要与样品编号相对应。
4.样品送检单位(委托人):
样品送检单位可以是个人或单位。
5.样品初始状态:
当样品的初始状态可能会影响后续的检测或判定,并在试验开始前对样品的初始状态进行调整的,应在原始记录中记录样品的初始状态,以及对样品做出的调整。
6.样品附属件:
当实验室使用客户提供的维持样品工作的支持设备或附件等附属件进行电气测试时,应对这些设备或附件进行确认以保证其电气参数不会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准确性造成影响。如果会造成影响,应将这些设备或附件的重要信息(例如名称、型号、编等)列入记录中。
关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其它问题,今天就跟大家聊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