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界的风起云涌中,歌曲版权及原唱归属的争论持续激荡着公众的关注。最近,《年轮》的原唱争议恰似一面清晰的镜子,反映出歌曲版权法律界限的复杂性,同时也为刀郎的版权事件提供了相似的案例分析。
这场《年轮》原唱的争论,源自于数年前千万粉丝博主“旺仔小乔”的言论,一直延续到2025年7月,相关话题再次登上热搜,引发双方粉丝的激烈辩论,使这场争端达到高潮。7月25日清晨,汪苏泷的团队率先表态,表示虽然不希望卷入其中,但最终还是被迫卷入此事,决定收回对《年轮》的授权。其公司总经理李思睿更是拿出十年前的邮件往来,证明男声和女声版本早已同时存在。随后,张碧晨的工作室发布声明,坚决声称张碧晨才是真正的原唱,依据是她的演唱版本为首次正式发布,并且是该电视剧独家使用的版本,并指出合约中并未约定多位演唱者。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场争议凸显出关键的一点:尽管张碧晨方提供了证据证明“女声版是首发”,但这并未完全排除存在“多原唱”的可能性。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和版权持有者,所发行的男声版同样符合官方授权首发录音制品的定义,这明确表明,在法律的框架下,歌曲的创作者和版权拥有者才是最应该受到保护的对象。相比之下,即便原唱者倾注了巨大心血,若未在法律层面获得明确的支持,其权益保障便会陷入困境。
这一案例如同刀郎的版权事件相互映证,原唱者在版权法律体系内往往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保护对象。创作者与版权持有者在法律框架中拥有更大的主导权。就拿《年轮》来说,张碧晨虽然是广为人知的演唱者,但在版权法律的意义上,她依然面临着复杂的现状。
对于张碧晨来说,这一局面可谓令人遗憾。她凭借独特的嗓音为《年轮》赋予了独特的生命,公众的认知也早已将她与《年轮》紧密相连。然而,法律的判定却并不完全基于公众的认知或演唱的贡献。这不仅是对张碧晨个人努力的一种无奈回应,也提醒所有原唱者,面对音乐创作与传播的复杂环境,单靠优秀的演唱是远远不够的,法律层面的权益保障同样重要。
《年轮》原唱之争为整个音乐行业敲响了警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在保护歌曲版权方面的严谨与局限。尽管原唱者在音乐传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在法律权益保障上却可能存在诸多缺陷。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更有效地平衡创作者、版权拥有者与原唱者之间的权益问题,值得整个行业深入探讨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