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李小龙』从国外回来拍电影。著名的『制片人』邹文怀告诉他,这部电影的名字叫《唐山大兄》。





当拍摄开始时,吴家骧看到『李小龙』面对三个对手。只见『李小龙』一个摆腿把一个对手放倒,紧接着大龙摆尾又把另一个对手打倒,最后,一脚踢飞第三个对手,整个战斗就这么迅速结束了。 吴家骧原本以为这场打斗会拍得比较长,没想到『李小龙』居然一脚一个,很快就结束了这场战斗。吴家骧对此感到非常不满,因为他本来想要的是精心编排、技巧丰富的动作戏,而不是这种简单的街头格斗。于是,他很生气地把『李小龙』的情况告诉了邹文怀,甚至给『李小龙』取了个李三脚的外号,认为他就是只会踢三脚的功夫高手。这个外号后来竟然成为了『李小龙』的经典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