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虽年过半百,我至今依然不会打领带。
纵使曾在衣着讲究的单位里待过不少年头,纵使多次对镜操演,左盘右旋,上提下拉,末了呢,领口处不是垂下一只蔫头耷脑的“兔耳朵”,就是勒得脖子青筋毕露,怪吓人的。
无奈,只得祭出独家秘法:央求当时的女友、后来的妻子,提前把领带打好一个结,然后小心翼翼悬于衣橱。待需用时,便如请圣物般摘下,往脖颈上一套了事。这法子,活脱脱像古人备好现成的束发冠冕,我呢,备的是一条“预制领带”。
当时的工作,常有见外宾等活动。每逢此时,我的“预制领带”便派上大用场:西装笔挺,领带俨然,一本正经。其实,我骨子里是穿件像样夹克都嫌麻烦的人,硬挺的西装裹在身上,像酱菜瓮里被压得瓷实的萝卜条,浑身不自在,甚至感觉连呼吸都透着股怪怪的腌咸菜味。尤其那条领带更是作祟,甫一上身,脖子仿佛就宣告易主,自喉头起,整个人都被无声地紧箍着,窒息感一阵阵直往上蹿。
有一回,参加一个重要活动,我穿着西装,套着那条“预制领带”,走在光溜的大理石地面上,鞋底像抹了胶,步子都比平日沉了许多。心中暗忖:何时能完事儿?啥时候能解开这“颈上枷锁”?脸上堆着笑,中规中矩地寒暄、握手;内心里,却感觉脖间领带像是上紧了的时钟发条,每一秒都吱呀作响,拖得老长。
那一刻,心里头忽然透亮了:西装革履一本正经的角色,我怕是演不来的。对仪表堂堂向来没啥追求,更对从头到脚一丝不苟的日子无甚兴趣。更要命的是,对着那领带,我竟滋长出一股子近乎本能的抗拒——它太板正,太麻烦,太不像我了。
所以,当我决意申请辞掉那份工作到报社时,心底其实埋着一个简单却坚实的理由:终于不用再和脖子上的这“赘物”日日鏖战了。
新单位的日子清爽多了。同事们率性随意、无拘无束,穿得像是刚从街边小吃摊归来。有人套着牛仔裤采访要员,有人身着T恤出入会场。我顿觉如鱼得水,浑身松快,终于可以埋首稿纸堆,同时顺畅地喘气了。
自然,偶尔也躲不掉个把正式活动。领导让去,不便推辞,我便翻出珍藏多年的“预制领带”抵挡。往脖间一套,镜中人倒也人模人样。可我心里知道,这不过是一袭礼节的戏服。曲终人散,立刻扯下,如同卸掉一件演罢的旧行头。
或有言道:男儿当在某某岁学会打领带。我却觉得,人生紧要处,在于是否认得清自己本来的模样。不打领带,未必不能活得端方、坦荡、体面。恰如当年从那份工作转身到报社,旁人也许惑然,于我,则不过是脱掉了一层不合身的硬壳。
我有一友,乃“打结圣手”,什么温莎、平结、十字结,诸般花样,信手拈来,如变戏法。他知我情状,戏谑道:“阁下此乃反时尚乎?”我答:“非也,鄙人乃领带之和平主义者:我不打它,它也莫勒我。”
友又道:“然则,一点男人的仪式感,总该是要有的。”我说:“我的仪式感,是晨起能安坐啜一口热茶,不必对镜与一根布条缠斗不休。”
友笑我巧舌,我不辩。生活本如流水,顺着自己的河道蜿蜒,绕开几处刻板的礁石,又有何妨?报社里多数同仁不穿西服,更不打领带,却写得锦绣文章,过得自在日子。我应该向他们看齐。
所以,直到今天,我依然不会打领带。挺好,省得动辄上演“脖颈受难记”,可以落得个自由自在、清清爽爽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