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消费并让利消费者,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补贴政策。近期,密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车辆置换补贴引发的纠纷。
2024年8月25日,在北京市密云区某4S店,李女士和丈夫王先生看中了一款新能源汽车,并当天签署了购车合同并办理了贷款。8月27日,4S店为李女士开具了购车发票。然而,第二天北京市公布了一项新的汽车购买补贴政策。
李女士希望获得政策补贴,向4S店咨询是否可以修改发票日期。但最终未能如愿,导致她与4S店产生法律纠纷。2025年4月,密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法庭调查发现,北京市车辆置换补贴政策于2024年8月28日公布,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而李女士的购车发票在8月27日已经开具。4S店表示,发票不能随意更改。此外,4S店曾建议李女士夫妇推迟到9月份再开具发票,以便享受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但这一提议被李女士的丈夫拒绝。
李女士认为4S店未尽告知义务,导致她无法申领政策补贴,并要求4S店给予补偿。法官指出,车辆置换补贴政策有严格的审核流程和条件,消费者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享受补贴。由于李女士签署的购车合同中并未提及政策补贴事宜,且伪造材料属于违法行为,法院最终未支持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