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亿元存款失踪案新进展 双方交换证据!7月15日上午,工行“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一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迎来新进展,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作为原告储户方代理律师到场。据周兆成发布的案件信息,原告方向法庭提供了36组证据,旨在证明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工行代理律师则提交了9组证据,试图证明银行流程合规,存单背面已告知风险,储户损失是犯罪行为导致的,与银行无关。
周兆成认为,尽管储户存单是由梁某犯罪导致,但银行仍需对资金安全负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结合最高法案例和指导案例169号等司法实践,他认为银行应对储户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始于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期间,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工作人员梁建红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三名中间人招揽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并承诺除正常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额外支付给中间人每月4.5%左右的收益。为顺利窃取储户存单款,梁建红指使下属时某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换真实存单。据统计,梁建红共计窃取28名被害人约2.53亿元存款,除去已返还部分款项,案发后仍有约1.2亿元未归还。
2025年11月19日,南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建红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时某及其他两名案犯分别获7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责令各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于工行在这次案件中的责任,判决书表示,“梁建红原所属单位是否是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法院不予评判。”
2024年7月,涉事储户蔚某起诉工行南宁分行、工行南宁分行民族支行及枫林路支行,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支付存款本金54万元及利息。由于案件涉及储户众多,法庭决定选取蔚某的情况作为典型案例先行审理。7月15日,双方在法庭进行证据交换,择日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