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名自称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子女”的人士向现任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提起诉讼,引起广泛关注。7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查询到一份以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为原告,宗馥莉和建昊企业有限公司为被告的诉状。
该文书显示,2024年12月,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向香港高院申请针对宗馥莉的临时禁令,以阻止她处置、处理或减少在汇丰银行以建昊企业有限公司名义开立账户的资产价值。法院审阅了原诉传票、原告方及律师确认书、原告承诺书等证据资料后,向两名被告发出了临时禁止令。
7月15日,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取的起诉状原件显示,案件原告方分别为Jacky Zong(宗继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和Jerry Jisheng Zong(宗继盛),被告方为Kelly Fuli Zong(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一家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公司)。这起案件是以原诉传票展开的法律程序。
根据香港司法体系的公开解释,若诉讼各方只是要求法庭就某些法律论点的争议或法律文件内某些词语的诠释作出决定,但于案情事实上没有争议(或只有轻微争议)的话,该诉讼便适宜以原诉传票展开。
起诉状揭示了几个重要信息:首先,宗继昌等人早在2024年12月30日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而那时距宗庆后逝世仅半年,表明这场家族矛盾早已存在。其次,法院在审阅相关证据资料后发出了临时禁止令,其中一份确认书是宗继昌于2024年12月29日作出的。临时禁止令要求宗馥莉和建昊企业有限公司不得自行或通过代理人处置、处理或降低在香港汇丰银行以建昊企业有限公司名义开立的账户中的任何资产,也不得处置或减少自2024年2月2日以来存于该账户中的任何资产的替代物或可追踪收益。这意味着宗馥莉对香港汇丰银行旗下离岸账户建昊企业有限公司的资产使用权一度被冻结。
此外,“宗氏三兄妹”还要求宗馥莉在7天内履行四项告知义务,并已获得法院支持,包括提供目前香港汇丰银行的最新余额;说明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去向及现状;详细说明2024年2月2日至目前汇丰账户中资产的流动、收入和支出情况。不过,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临时禁止令,但需先通知原告律师。
上述禁止令依据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第21M条,旨在协助原告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宗馥莉的诉讼。此条名为“在没有实质法律程序进行的情况下的临时济助”。
律师指出,案件争议焦点包括血缘认定和遗嘱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