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官方通报了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的事件。通报中提到,李某某,男,33岁,户籍地址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某农场,是南宁市一家托育机构的个体经营者,长期在南宁工作。
事发时,侯某某车上有两名搭乘人员,分别是其父亲侯某海和他的年幼妹妹。侯某海家与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约800米,两家为邻村表亲关系。尽管侯某某和李某某互不认识,但侯某海认识李某某及其父母。在会车过程中发生口角时,侯某海下车交涉并认出了李某某,并在现场告知侯某某有关李某某的家庭地址等信息,引导侯某某靠边让行。通过查看7月31日晚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证实了侯某海和李某某母亲彼此相识。由于李某某常年在外,不认识侯某海父女,听到对方说出自己的家庭地址后产生了误解和疑虑。
对于李某某及网民质疑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核实。结果显示,侯某某及其父亲均没有“警务通”或其他政法部门使用的查询公民信息工具,不存在现场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此外,公安系统内部排查显示,自2025年7月以来没有任何查询李某某及其父母信息的记录,也没有通过公安内部查询系统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