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对新人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两个月后,新郎因意外去世。为了这段婚姻关系,男方父母向女方支付了26.6万元彩礼,并购买了价值26290元的“三金”。事后,新郎父母起诉新娘要求返还部分彩礼。
郭某与牛某是自由恋爱,自2023年9月开始同居生活,同年12月牛某怀孕。2024年3月,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2024年5月15日,郭某因意外死亡。同年6月底,牛某在男方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终止了妊娠。
郭某父母表示,郭某去世后,经双方父母和媒人共同劝说,牛某曾愿意将孩子留下,但最终还是自行终止了妊娠。随后,男方父母向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牛某返还15万元彩礼。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郭某与牛某自由恋爱并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考虑到牛某怀孕及终止妊娠对身心的影响,法院酌定牛某返还男方父母彩礼12万元。
一审判决后,牛某提起上诉。近日,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