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政府非法占地建公墓被罚 罚款40余万责令退还土地!广东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近日对沙溪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出沙溪镇政府未经依法批准,占用27235.5平方米土地建设福泽园公墓。该违法行为始于2003年,在康乐村板尾园小组土名“大芋山”地段实施建设,于2007年完工后未再扩建。经实地测量,占用土地面积为27235.5平方米(折合40.8532亩)。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要求沙溪镇政府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此外,对非法占用非耕地及非可调整的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罚款408532.5元。
今年4月下旬,沙溪镇政府发布了《中山市沙溪福泽园殡葬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意见征求公示(评估前)》。该项目位于康乐村板尾园小组大芋山,拟建设总规模约54.87亩,包括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电力通讯、智慧管理等工程。还将建设停车场面积约5,00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250个;骨灰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置骨灰格位14,000个。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骨灰存放,不涉及遗体停放及火化功能。
5月9日,沙溪镇政府发布公示情况说明,称在4月22日至4月28日期间,就上述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未收到任何异议及相关修改意见。
早在2012年4月,中山沙溪镇福泽园就被媒体曝光存在“报批未下来就已经营墓穴经营数年”的问题。据当时报道,原本批复时只经营骨灰楼的福泽园,却超范围经营墓地达7年之久。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明显不合法,并已对其进行整顿引导,要求其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