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白银市,一场普通的遛狗善举演变成了一场维权拉锯战。周女士救助了一位跌落沟中的轮椅老人后,反遭家属指控“狗扑倒老人”。警方调查证明了她的清白,但家属的持续指责让她陷入精神崩溃。72天的维权路让她暴瘦22斤,但她没有放弃。
事件发生在5月16日傍晚,周女士牵着拴绳的小型犬经过小区绿化带时,发现一位乘坐电动轮椅的老人因操作失控栽入路边排水沟。她立即跳入沟中托住老人身体,并高声呼救。最先赶到的三人中包括老人的儿子张某。众人合力将老人救起后,张某却指责周女士的狗扑倒了他的父亲,并要求赔偿医疗费,阻拦她离开现场。
警方通过初步勘查确认,老人轮椅把手上的刮痕与沟壁水泥吻合,且周女士的狗为小型犬,牵引绳长度不足以触及到轮椅。尽管如此,警方仍要求双方次日到派出所配合进一步调查。最终,警方调取了周边多个角度的监控视频,清晰显示老人轮椅因转弯过速冲上马路牙子并失控滑入沟中,而周女士跑向沟边并跳下施救。
警方出具的《不予处罚决定书》明确写道:“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周女士及其宠物与老人跌落存在因果关系。”然而,张某一家拒绝签署调解书,并在小区业主群散布“警方包庇养狗人”的言论。周女士因此走上艰难的维权路,她的抖音账号记录了其身心变化:从展示警方文书呼吁停止造谣,到体检报告显示血压升高,再到直播中痛哭表示听到微信提示音就发抖。心理科主任李建军分析称,长期被污名化导致了创伤后应激反应,伴随睡眠剥夺和饮食紊乱。
7月28日,在社区协调下,张某最终向周女士递交手写道歉信。但这封被网友称为“阴阳道歉”的信件的关键内容引发更大争议。法律专家指出,信中多处表述涉嫌变相推诿责任。随后,张某一家再次报警,指控周女士在短视频中泄露其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周女士则出示视频截图反驳,所有出镜人物都打了马赛克,唯一暴露的小区名称本就是公共区域。
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纪格非指出,此案典型反映了“好人法”实施困境:救助者仍需自证清白。尽管《民法典》第184条明确“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但实践中救助者往往需承担举证成本。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建议,应强制新建小区配备无死角监控,并将存储时长延长至90天以上。
8月6日,周女士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再次维权,已委托律师准备诉讼材料,要求张某一家在市级媒体刊登正式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她在视频中说:“我要的不是钱,而是让所有人知道:善良不该被辜负。”
这场风波暴露出社会治理中的多个痛点。当法律、技术、社群形成守护善意的同心圆,“扶不扶”才不再是令人颤抖的灵魂拷问,而回归举手之劳的本真模样。保护周女士,就是保护未来某个时刻可能需要帮助的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