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许利与刘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
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执行标的为69.969123万元,执行案号为(2025)京02执2019号,执行依据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4)京0106民初1721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是刘飞,身份证号13112719880501,住北京市朝阳区双井华腾园。
申请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悬赏金含税,需举报人提供相关完税发票领取,并自担税费。以下情形不予发放悬赏金: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属于申请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财产线索提供者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或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的情形。
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联系人为陈法官,举报电话为010-87553147,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法院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