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中提到的中方将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及相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于2025年4月4日和9日将17家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禁止这些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及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共识,自2025年8月12日起,继续暂停4月4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7号)相关措施90天,并停止4月9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8号)相关措施。根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国内企业可以申请与上述实体进行交易,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法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也宣布,在90天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并调整了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