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能否从事副业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现实中,“揽私活”“赚外快”的现象时有发生。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不仅违反了纪律和法律,还可能催生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指出,公职人员开展副业需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副业性质综合判定。以下是几种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形:
挂证取酬:有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考取职称后,将证书挂靠给公司,比如会计证、建造师等。这种行为违反廉洁纪律,若以挂证名义收受好处费则涉嫌受贿。挂证本身已属违规,如果所挂靠企业出现问题,持证人可能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借理财名义违规圈钱:党员、干部进行证券投资是正常的经济行为,但不得违规从事相关活动。例如,利用职务之便买卖股票或通过购买信托产品等方式非正常获利,都属于违规行为。
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一些党员、干部虽未直接经营商业或兴办企业,但通过为双方沟通信息、提供便利而收取财物的行为也属违规。这容易助长官商不分、与民争利的不良风气,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甚至诱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违规兼职:未经批准在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额外利益如薪酬、奖金等,均属违规。这里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
利用公家资源结交的社会关系“揽私活”,拿着国家发放的薪酬在外“挣快钱”,本质上是以权谋私、公权滥用。具体形式包括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承包租赁等方式经商办企业等。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违反规定的营利行为,这些行为是否违规需由党组织和单位结合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判定。
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从事哪些副业呢?
体力劳动:如跑滴滴、送外卖等,需利用业余时间且不影响工作,且需提前向单位书面报备并获批准。
投稿赚稿费:通过撰写文章、小说等,向杂志、自媒体平台或出版社投稿获取稿费。
自媒体运营:开通个人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分享职场经验、生活技巧等内容,通过流量分成或广告合作获得收入,需注意内容不得涉及敏感话题,收入需申报。
专业技能服务:具备维修、设计、编程等技能者可接小型私活,但需确保服务对象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健身或培训教练:若有健身教练、教师资格等资质,可兼职健身房教练或开设线上课程,但需避免利用职务资源招生。
农产品种植或养殖: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家庭农场种植或养殖,销售农产品,需注意与工作职责无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