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卓尼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针对江迭公路发生的因违规超车引发的治安警情进行了调查处理。经多日调查取证,已查清全部事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8月2日15时30分许,田某某(女)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鲁H6P0),在国道248线K433公里处(江迭公路段)占道行驶、违规超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警方对田某某作出了行政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理决定,田某某已接受处理。
王某(男)丢失的摩托车尾箱已经找回。田某某主动通过电话和短信向王某表达了歉意,王某接受了田某某的道歉,双方达成了谅解。对于田某某脚踹摩托车尾部及双方发生的争执行为,公安机关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失当,并对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