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0岁二胎得子随母姓丈夫后悔 夫妻因姓氏争执闹离婚!8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公布了一起案例,一对夫妻因二胎儿子的姓氏问题闹离婚。李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年半后登记结婚,并于2007年生育一女,随父姓。2019年,双方又生育一子,随母姓。
李先生提起离婚诉讼,认为孩子随父姓具有社会普遍性,且他的父亲生前留有遗愿,希望孙子能改姓以延续家族传承。李先生多次与妻子沟通无果,妻子甚至携子离家出走数月,双方为此事争吵不休。李先生表示,如果张女士不同意离婚,希望夫妻关系好转,就必须配合他变更儿子的姓氏。
张女士则认为,双方结婚多年,育有一女一子,从感情基础和孩子的抚育考虑,应共同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她作为高龄产妇,怀孕生产十分不易,丈夫曾承诺孩子出生后随母姓,儿子出生后的户籍登记姓名也为母姓。此外,张女士是家中独生女,因此不同意儿子更改姓氏。
法院审理后认为,维系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相互理解、信任、体谅和关爱。除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不应准予离婚。李先生与张女士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在婚后近二十年的生活中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目前,李先生仍与张女士和两名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孩子们需要父母共同关心、照顾,特别是女儿即将升入高中,更需要良好的家庭氛围。原、被告因儿子姓氏问题长期发生矛盾,导致家庭不稳定,双方都应当反思。
鉴于张女士不同意离婚,而李先生未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李先生要求离婚的理由不足,缺乏法律依据。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官希望双方能够多深入沟通、交流,共建和睦、幸福的家庭。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