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浙江嘉兴一家山姆会员商店销售的一款名为“蟹四宝蟹黄面”的商品存在内外三重包装标签不一致的情况,且配料表有加贴行为。这一事件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调查。
消费者潘先生表示,他在山姆超市购买了“蟹四宝蟹黄面”,发现外包装和内包装上写的是“手工干碱面”,而内部装面条的小包装上却标注为“非遗手工日晒面(生干面)”。此外,配料表未标明含有食用碱,并且最外层纸壳包装上的配料表标签是后来加贴的,撕开这张加贴的标签后,原标签食品名称是“手工干碱面(生干面)”。
在山姆会员商店App上,这款“蟹四宝蟹黄面”售价118.9元/件,商品评价达7000+,好评率达94.1%,不少网友留言称其比外面餐饮店好吃划算。
嘉兴山姆会员商店母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沃尔玛高度重视商品合规问题,在接到会员反映的情况后,迅速联系了供应商华秀食品有限公司展开沟通核查。经核查,该款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在上市前已通过当地审核机构的合规审核。当地监管部门确认,该款产品目前的产品标签名称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嘉兴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消费者潘先生投诉的情况,工作人员调查后已立案。按照《食品安全法》属地管理的原则,该分局还向“蟹四宝蟹黄面”供应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了协查函。接下来,嘉兴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将根据供应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的结果,对该起投诉进行处理。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旭升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在干碱面产品配料中,需要标注食用碱的成分;如果使用的是碳酸钠、碳酸钾等具体的碱类物质,应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其具体名称;若使用的是复配的碱性膨松剂等复合配料,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要按照要求标注复合配料的名称,同时若复合配料在国家标准中有明确规定需标注的特定信息,也应一并标注。标注食用碱成分能让消费者清晰了解产品配料,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第4.1.7.1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标示,且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若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标示方式,需明确标注具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