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ZE公司在上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被告人JY是美国国籍,担任中国区总监,负责与进口商沟通联系、维护关系以及审核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JY被侦查机关抓获并羁押在上海市看守所。
检察机关指控,JY明知进口商采用低报价格方式进口水果,仍以子公司名义为进口商制作低价发票和合同等文件用于报关,偷逃应缴税款3700余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JY应承担刑事责任,且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向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在于JY是否应作为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数额特别巨大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承担责任。辩护律师李小华提出几点主要辩护意见:首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JY主观上知道具体的走私安排,他信赖进口商提供的报关文件和流程是合法的;其次,JY未参与制作虚假单证或低报价格等核心行为;最后,JY不是子公司的首席代表,不负责合同洽谈、定价及收取货款,仅根据总公司的决定履行职责,对低价发票用于报关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
法院最终认定JY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属共同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鉴于JY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本案判决提醒跨国企业高管注意刑事风险边界往往深植于日常履职行为之中。企业需完善内部合规流程、明确高管权责划分以抵御风险;高管个人则需保持审慎,对业务流程中的“异常”保持警觉,避免因法治意识淡薄而陷入诉讼漩涡。专业的律师辩护虽能在事后保障权利,但事前的风险防范才是真正的安全基石。跨国企业通过聘请专业涉外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决策把关,为高管提供合规培训,开展常态化法律风险审查,可以有效帮助企业筑牢法律风险防火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涉案单位和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