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荆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志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调查显示,周志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并从事迷信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他违反组织原则,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他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和礼金,并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洪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作中,他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周志红利用职务便利,在物资采购、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志红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决定给予周志红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荆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开除党籍的处分将在湖北省委全体会议上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