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男方拒承认 法院判付抚养费 责任无法逃避!在广东深圳,一名女子与男友同居期间未婚先孕生下一子。然而,孩子的到来并未促使两人步入婚姻,反而导致分手。男方坚称孩子不是他的,并拒绝支付任何抚养费,甚至认为只要不进行亲子鉴定就能逃避责任。
女方无奈之下选择起诉,提供了多年生活的点滴记录,包括产检、分娩的记录以及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一栏明确写着男方的名字。尽管男方在法庭上坚决否认并拒做亲子鉴定,法院依然认定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链条,足以推定男方为孩子的生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仍需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最终,法院判决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孩子的存在是事实,即使父母关系破裂,也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或假装没发生过。结婚与否是大人之间的选择,但一旦有了孩子,父母的身份就确定了,想撇清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拒绝亲子鉴定来规避责任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