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显示,谷某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最高法刑事裁定书,被告人谷某因琐事对被害人展某产生怨恨。2010年1月,谷某携带尖刀外出欲报复展某,在河北省蠡县一胡同遇到展某并捅刺其右胸下部一刀。展某因被刺破肝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随后,谷某盗窃了一辆面包车逃离现场,期间将女行人张某撞伤。谷某将张某拉上车后二人发生冲突,谷某用砖头砸张某头部数次。之后,谷某驾车至一树林,将面包车和张某一起焚烧,然后逃离现场。
这些事实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以及尸体鉴定意见、DNA🧬鉴定意见、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被告人谷某也曾供认。
案发十年后的2025年1月,谷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一村口被查获。经鉴定,谷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40.5mg/100ml。
最高法认为,谷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并罚。谷某连杀两人,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潜逃期间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
最终,最高法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谷某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