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你将阅读到三篇科幻短文,其中一篇文章来自DeepSeek,另外两篇出自人类作家。也许你能够猜出来哪篇是AI写的,我们会在文章末端揭晓答案。
第一篇:《古老生物》
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当1988年我那本关于他电影的书出版时,海克特·曼已经失踪了将近六十年。除了一小撮历史学家和老电影迷,几乎没人知道曾经有过这么个人。1928年11月23日,他在默片时代末期所拍的十二部喜剧短片中的最后一部,在好莱坞上映。两个月后,没有对朋友同事道一声再见,没有留下哪怕一张字条或泄露任何口风,海克特突然离开了自己位于北橘道的出租公寓,从此杳无音信。他那辆蓝色的德索特还停在车库里。他房子的租约还有三个月才到期,租金也已经付清。厨房里有食物,酒柜里有威士忌,卧室衣橱里的衣服原封未动。据1929年1月28日的《洛杉矶先驱报》报道,看起来似乎他只是出门散会儿步,随时都有可能回来。但他再也没有回来,从那一刻起,海克特·曼仿佛从地球表面消失了。
在他失踪后的几年里,有关他的故事和传言层出不穷,但没有一个得到证实。其中听起来最有可能的猜测——他自杀了,或是成了某个非法活动的受害者——也找不到任何依据,因为从未发现过他的尸体。而其他对海克特命运的揣测则更富有想象力,更充满希望,也更具浪漫色彩。一种说法是,他已经回到了故乡阿根廷,如今是一个地方小马戏团的老板。另一种说法是,他加入了某党派,正用假名在纽约州尤蒂卡的牛奶场工人中从事地下组织工作。还有一种说法,说他成了一个搭火车四处游荡的破产流浪汉。如果海克特是个名气更大的明星,这些流言无疑将会持续下去。他会活在这些形形色色的说法中,并渐渐变成那些标志性的传奇人物中的一个,一个关于青春、梦想和残暴的命运转折的典型。但这些并没有发生,因为事实上当海克特的电影生涯结束的时候,他在好莱坞才刚刚起步。他出道太晚,还没来得及充分发挥他的才华,他在电影圈待的时间又太短,对于他是谁、他能干什么,还没来得及给人们留下一个持久的印象。几年过去,大家一点一点地把他忘在了脑后。到了1932或1933年,海克特已经基本上属于一个被抛弃的世界,如果说哪里还能找到他的蛛丝马迹,那也就是某本没人要读的晦涩书本上的一条脚注。电影现在会说话了,默片里那种闪闪烁不定的无声表,已成为过去。不再有什么小丑,不再有什么哑剧,不再有漂亮的轻佻女郎踏着听不见的乐队节拍翩翩起舞。它们不过才消失了几年时间,但感觉上却已经成了史前的玩意,就像那些人类穴居时代曾在地球上四处漫游的古老生物。
第二篇:《放生》
霓虹光在雨雾里晕开,像被水洇湿的廉价口红。萨米娅把单车蹬得咯吱作响,链条摩擦声淹没在耳机里震耳欲聋的电子乐中。后座捆着一只蒙着黑布的笼子,随着颠簸轻撞她的脊背。城市高悬的巨屏正滚动播放“完美宠物伴侣”广告,画面里,狗的眼珠被植入温顺的蓝光芯片。经过基因优化和神经芯片植入的纯种犬,毛发油亮,眼神温顺得如同精心打磨的蓝宝石,正朝着虚拟的主人摇尾,播放着预录的、甜蜜到虚假的电子合成吠声——“忠诚,永不背叛!”一行刺目的标语在屏幕上闪烁。
码头铁锈的气息扑面而来。她终于刹住车,取下笼子。黑布揭开,蜷缩着一团灰黑色的影子,那是一条土狗,体型不大,瘦骨嶙峋,杂乱的毛发湿漉漉地贴在身上,更显得可怜。最触目惊心的是它的右后腿——从大腿根部往下,不再是血肉,而是一条简陋、覆盖着斑驳划痕的金属义肢。此刻,它正瑟瑟发抖,惊恐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烁着微弱的光,喉咙里发出压抑的呜咽,那声音混在海浪声里,几乎微不可闻。三天前,它在垃圾巷里舔舐断裂的线路管,萨米娅捡到了它。它芯片早已脱落,成了被系统标记的“冗余生命”。
她费力撬开笼门,冰冷的金属边沿硌得指节发白。“走吧,”声音干涩,“跑远点。”
狗迟疑着,瘸拐挪到潮湿的码头边缘,又回望她,喉间滚出呜咽。远处光屏广告骤然切换,电子合成音热情洋溢:“忠诚芯片,让爱永不背叛!”
萨米娅猛地摁掉耳机。世界瞬间失声,只剩海浪舔舐堤岸的粘稠回响。狗凝视她几秒,忽然掉头,纵身跃入墨黑的水中。金属义肢划开一道银亮水痕,最终被黑暗无声吞没。她盯着水面漾开的残痕,许久未动。雨丝渗入衣领,比芯片的冷更入骨。那些植入皮下的数据流,那些被精心调校的忠诚与爱,终究是他人设定好的程序。她终于明白,这城市不过是更大更精致的笼。
她重新跨上单车,链条沉重地绞动起来,载着她驶向霓虹深处。笼子空荡荡地挂在车后,像一个悬而未决的诘问——
究竟是谁,在放生谁。
第三篇:《各种不同的爱》
“你爱莫妮卡·巴夫吗?”露丝问。
“当然。”
“我想不明白你怎么会爱她。”
杰森说:“有各种不同的爱。”
“就像埃米莉·法斯曼的兔子。”她扫了他一眼,“我认识的一个女人,结了婚,有三个小孩,养了两只小猫,后来还养了一只巨大的灰色比利时兔。这兔子呀,后腿粗壮有力,咚咚咚的跳啊跳啊。第一个月,兔子的胆子还很小,不敢迈出笼子一步。我们觉得它是只公兔子,根据各种情况综合判断出来的。一个月后,它从笼子里钻了出来,开始敢在客厅里跳来跳去。两个月后,它已经学会每天早上爬上台阶,刮擦埃米莉的卧室门,给她叫早。它开始和猫咪们玩成一片,接下来就出事了,因为他的智商没有猫高。”
“兔子的脑子比较小。”杰森说。
露丝·雷继续:“差不多。反正,它变得无比崇拜那两只猫,跟猫咪们有样学样。它甚至拉屎撒尿都去找猫砂。兔子从胸前扯下几撮毛,在沙发底下做了个窝,指望猫咪睡进去。但猫咪们瞧也没瞧一眼。有一次,兔子和某个女士家里的德国牧羊犬玩“抓我”游戏的时候倒了大霉,从此老实了不少。你听我从头说。兔子是跟猫、埃米莉·法斯曼和孩子们一起学会这个游戏的。每次玩的时候,兔子都会事先躲在沙发后面,然后突然窜出来,拼命转圈。每个人、每只猫,都会绕着它转,想抓住它,但他们通常而言都会失败,兔子可以安全溜回沙发后面,没人会追到那儿去。可那条狗不知道这规矩啊。当兔子又躲进沙发背后时,那条狗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地咬住了兔子的屁股。咬得如此之紧,以至于埃米莉要找铁棍撬开狗的嘴,把他轰出去。兔子伤得很重。后来它伤愈了,但变得极度怕狗,就算透过窗子看到一条狗,也会吓得飞快跑开。至于他被狗咬伤的地方,它总是试图把那块屁股对着窗帘,遮住那块不长毛的疤,它一定为此感到羞耻。这件事最让人动容的地方就在于此,作为一只兔子,它千方百计地想更进一步发挥自我,你们怎么说的来着,突破生理上的极限?它生理上的极限就是一只兔子,却非要向身边更高级的进化物种,也就是猫看齐。它费尽心机要和他们混在一起,玩在一起,平等相处。它想要的就是这些。猫咪从没睡过他精心铺就的兔毛窝,狗也因为不懂游戏规则咬了他一大口。可谁曾想过一只兔子竟然能发展出如此复杂的个性?你要是坐在沙发上,可它想让你下来,它就会躺倒,用爪子轻轻推你的脚,你要是不动,它就咬你。你想想看,这只兔子的全部愿望,还有它彻底失败的命运。小小的生命,小小的挣扎,全都是毫无用处的挣扎。可兔子并不知道这一切。还是说它其实也知道,但仍然不放弃挣扎。在我看来,兔子应该是无法理解它的极限。它只是凭直觉去做想做的事。这就是它生活的全部,因为它深爱猫咪。”
揭晓答案 :
第一篇:出自保罗·奥斯特《幻影书》
第二篇:DeepSeek
第三篇:出自菲利普·迪克《流吧!我的眼泪》
初稿:王思哲
终审:倪清华
编辑:吴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