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28日起,民航局规定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新规实施后,深圳宝安机场为旅客提供充电宝免费暂存服务。暂存位置位于航站楼四层值机岛B岛岛尾柜台,暂存期限为7天,工作人员会为旅客开具回执单。旅客需在暂存时限内凭回执单领取充电宝,逾期将视为自弃处理。
除了深圳宝安机场外,青海西宁机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杭州萧山机场、上海虹桥和浦东机场、厦门高崎机场以及大连机场也提供相应的充电宝免费暂存服务。各机场的暂存期限有所不同,如青海西宁机场为存放当日18:00前,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为7天,杭州萧山机场为10天,上海虹桥和浦东机场为7天(其中虹桥机场领取充电宝需提前24小时拨打机场热线预约),厦门高崎机场为30天,大连机场为存放当日。逾期未领取的充电宝也将被视为自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