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客厅里,并排摆着3张大床,床与床之间以置物架隔开,阳台上也摆着一张大约1米宽的床。除去这些,房间里仅剩下“L”形的通道供人走动。大床日租100元,阳台床位日租60元。
7月25日中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小区门口,记者见到了身着黑色休闲装的王娇。她在该小区里租下两套房,再作为“二房东”对外出租。记者表示想租一个床位,租期大概两个月。王娇说没问题,然后带着记者进入小区。
几分钟后,王娇来到其中一栋单元楼前,乘坐电梯上到3楼,掏出钥匙打开一间东向房屋。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大门正对着厨房,一名年轻男子正在做饭,两个卧室的门都关着,大门左手边是十几平方米大小的客厅。王娇介绍,暑期是小区租房的旺季,因为周围有两家医院,租客多是到医院看病患者的家属,住在这里还能做饭送到医院。目前对外出租的只有客厅中间的一个床位,包月价格(含水电气暖费用)是3000元。
客厅里并排摆着3张大床,床与床之间用置物架隔开。王娇所说能够出租的床位,是3张床中间的一张床。床旁边的置物架还能存点东西。阳台上也放着铺盖卷。王娇说,如果租客愿意住,这里也能当作一个铺位出租,包月价格1800元,如果没人住就空着。这意味着,如果这个客厅的4个铺位都出租,一个月的收入达10800元。
记者接着问起单间的价格。王娇介绍说,单间里是长租客,目前包月是4800元。看记者还在犹豫,王娇劝说道,如果现在确定租房,“可以照顾你”,租住单间的价格是一天150元,租住客厅床位的价格是一天90元。
这种群租现象并非个例。在附近一小区,居民李女士有两套自有房屋用于出租。在其中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里,南面的阳台被改造成单间对外出租,一天120元,夏天需要单加每天30元的空调费。
来自山东青岛的樊女士回忆,她去年租房时发现,一间顶层复式阁楼被分出10间房,除了主卧与北卧外,其余房间变成了可供单人居住的改装房间。一楼的厨房和客厅隔成了单间,二楼的阁楼甚至也能分出4间单间。由于当时手头比较紧,她无奈选择租住其中一个单间。在这种居住条件下,有时上厕所需要排队等候。由于租客们的生活习惯与工作方式不同,凌晨三四点钟也能听到开关门、洗漱及收拾东西的噪声,日常休息难免受到打扰。
最令人担心的还是居住安全问题。厨房被改装成了一个供人居住的单间并被租客上锁,连燃气公司都无法及时检查燃气。几十平方米的室内被隔出好几个房间,一到晚上,六七个人同时用电,多次跳闸断电,用电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非居住空间改装的出租屋情况在租房市场上并不少见,顺着一些租房App界面翻几页,便会发现许多“奇形怪状”、空间逼仄的出租房型。对此种现象,《住房租赁条例》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赵秀池认为,该规定增加了出租方的违法成本,出租方必须严格遵守规定,避免违规出租,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对于承租方而言,有利于其选择合规房源,避免租用非居住空间和群租房,保护了自身权益。
在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毕文强看来,《住房租赁条例》关于非居住空间出租与居住标准的规定,对出租方而言,直接压缩了通过违规改造牟利的空间,倒逼其回归合规经营。对承租方则意味着基本居住尊严的保障,避免陷入“阳台蜗居”“十人群租”等安全隐患。
赵秀池建议,监管部门可通过信息平台、信用体系建设、定期检查等手段加强监管,确保执法落到实处。可以建立有奖热线举报电话,完善租赁信息平台的房源发布管理,加强房源备案管理和合同管理,通过信用体系建设,使合规出租方在税收、融资方面得到优惠等手段,实现有效监管。
毕文强呼吁,落实《住房租赁条例》该条规定需创新监管机制,特别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租赁备案平台,要求出租方上传房源实景照片与户型图,通过AI图像识别自动筛查违规改造。还要实行信用惩戒联动,将违规出租纳入个人征信,限制其房产交易、贷款等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