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对于民办幼儿园,则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标准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超出部分,民办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高丙成解释,“学前一年”指的是大班的在园适龄儿童,免费标准依据当地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来执行。此次政策免除的是保育教育费,而不包括伙食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意见》还指出,因免收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财政部门会根据免收保育教育费的在园儿童人数及所在地区保育教育费的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对幼儿园进行补助。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教科文研究中心主任韩凤芹认为,免费学前教育政策体现了“投资于人”的理念,这不仅有助于深化教育公平,也是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