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引发广泛关注的海底捞“火锅小便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17岁当事人及其父母被判决赔偿海底捞关联公司共计220万元,并在指定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事件起因于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和吴某两名17岁少年在海底捞门店包间用餐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互相拍摄视频取乐。2月27日,吴某将这段视频发布到朋友圈,迅速传播并引发公众愤怒。3月8日,上海黄浦警方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面对这场危机,海底捞迅速采取措施应对。3月12日,海底捞通过微博发布道歉声明,宣布销毁涉事门店内的餐具并进行全面消毒。同时,对事发时段到消毒期间用餐的4109单客户全额退还餐费,并进行订单付款10倍金额的现金补偿。这些措施虽然赢得部分消费者的谅解,但也让海底捞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3月14日,海底捞关联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超过2300万元。
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需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关联公司赔礼道歉。经济赔偿方面,唐某父母、吴某父母需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法院特别指出,如果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应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其父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