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司机驾车造浪冲碎玻璃商家发声 灾后任性行为引众怒。9月24日,超强台风“桦加沙”袭击珠海,斗门区部分地区出现内涝,多路段积水严重。就在这样的灾后场景中,一件令人愤慨的事发生了。
当天雨停后,一名司机驾车在珠海斗门井岸街道金湾中路附近的积水路段多次往返“玩水造浪”。视频里能看到,车辆行驶时激起巨大水浪,有路人惊呼“海浪”,随后传来玻璃破碎、砸落水中的声响。临街多家商铺的卷闸门和玻璃被水浪冲破,部分卷闸门还被冲至变形。有群众看不下去上前拦截车主,指责其“在那摇来摇去三次了”。
据了解,当时下午一点多,台风过后积水已很深,但店内监控等设备还能正常运行。车辆经过后,整个电路全瘫痪了,什么都看不到了。可能一个浪过去之后,造成这个冲击波太大了。商户表示损失很大,所有东西基本都坏了。还好视频拍摄者保存了证据,目前已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珠海当地警方表示,已关注到网上流传的视频,当天已传唤涉事司机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受损商家可清点损失并携带证据到派出所说明,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从司机的行为来看,其心理让人难以理解。可能是缺乏对灾害后果的敬畏心,觉得积水路段驾车“玩浪”新鲜刺激,完全没意识到水浪可能带来的破坏;或是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开车经过,即便造成影响也不会被追责;再者是个人素质欠缺,只图自己一时痛快,无视他人财产安全和灾后秩序。
事件发生后,有网友评论说“太缺德了,台风过后大家都在收拾残局,他倒好,故意搞破坏”。还有网友表示“必须让他赔偿所有损失,这不是无心之失,是故意为之”。也有网友提到“灾后积水路段本就危险,驾车还这么任性,不仅害了别人,也拿自己安全开玩笑”。
有律师认为,涉事司机的行为若经调查确认是故意为之,需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商户的财产损失。若情节严重,其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罚款或拘留。
这类行为反映出部分人规则意识淡薄,对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缺乏尊重,尤其是在灾害背景下,这种行为更易引发公众反感。台风过后的积水路段暗藏风险,可能存在路面塌陷、电路漏电等隐患,驾车强行通过本就危险,故意“玩浪”更是不可取,既危害自身安全,也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额外负担。
台风过境后,城市需要的是大家共同维护秩序、积极恢复,而非个别人为了私利或寻求刺激制造麻烦。涉事司机的行为不仅要面临法律的追责,更应受到道德的谴责。灾难面前,每一个选择都关乎自己与他人的安全底线。